多识仁波切《佛法僧密义与皈依》-53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4日 来源:朵什寺 浏览: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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皈依的戒律与义务

皈依戒规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可违犯之戒,一类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皈依后不可违犯的戒律,在《大涅槃经》中规定如下:“皈依三宝者,为正近善士,从此决不能皈依别教神;皈依无上法,放弃伤害心;皈依向善僧,绝交外道人。”

这意思是说:皈依三宝之后就成正居士(近善士)了,从此以后再不能皈依外道门和世间神了;皈依了无上佛法,就不能有伤害众生的思想行为;皈依了向善之僧,就不能和旁门外道的人交往——这是三条皈依遵守的总原则。

第一条是皈依“佛”的戒律。皈依佛就不能再皈依信仰别的宗教和鬼神。

前文已讲过,对别的世间神,包括世间护法,如山神、地方神、土地、龙王、灶神、财神、玉皇大帝、王母、太上老君、煞神、星宿当值之神等,作为佛门正皈依弟子,不能叩拜、祈求,只可以给他们适当的祭祀品,委托他们或差遣他们做事,向他们说法劝善,帮助他们早证正道。

祭祖之类的迷信活动,皈依弟子更不能参加,应以法超度。人死后,细微的五蕴身化为中阴身,中阴身的寿命一般是3~7天,最长超不过49天就会投生。或投生人天之道,或投身动物界和苦特重地狱生命等,因业力而定,绝不会待在生前所在地和附在尸体、骨灰上,这是佛教显密统一的观点。至于什么“三魂七魄”等说法,非佛家的观点。所以祭祖作为一种民俗,以表达怀念之意,佛法并不反对,但将已故祖先作为神灵祭奠是于理不通、违背佛法之举,皈依弟子不能参与这类活动。

皈依“法”,就要一切依“法”行事,不允许有违犯佛法的行为。不过,这里只提一条最低限度的要求;不伤害众生。同时,在皈依法的方面,三乘是不统一的,所以这不伤害众生、不伤害别人的原则是三乘佛弟子共同的原则。如,小乘戒律的主要原则就是“戒除损害别人的一切言行”,但从菩萨乘的角度说,不损害别人,未必有利于别人,所以大乘教在“不损害别人”的戒律上,又增加了“必须做有利于众生的一切事”这条戒律。所以,大乘佛弟子皈依“法”的戒律,是在“不伤害众生”的基础上,还要做到“有利于众生。”

皈依“僧”的戒说,凡皈依三宝的人,不能与信仰不同的异教徒交往。禁止与异教徒交往,怕的是受异教徒的影响。在现代社会里和异教徒完全不交往,恐难做到,但必须坚持一条原则,即:在生活上、工作上、一般事情上可以和异教徒来往,可以交朋友,将他们与一切众生平等对待,决不能仇视和敌视,但在思想信仰上,决不能实行“杂交”和黑白不分,要坚持“道不同,不与谋”的原则。不能因某种世间利益而放弃原则,甚至与异教徒同流合污。如果那样,不但失去了皈依的原则,也失去了做人的原则。做人应该棱角分明,不能像水那样,因器而现形。

 (二)皈依必须履行的义务,最主要的一条原则就是尊敬和爱护三宝事业。

  尊敬和爱护佛,就连塔、寺、佛像都要尊敬和爱护。即使是泥塑木雕的佛像,也要像真佛那样地对之尊敬和爱护,决不能有不尊重的举动。

  尊敬和爱护佛法,即使是文字性的佛典佛书,也要看做学法不可缺少的珍宝,对它加以尊敬和爱护。过去有很多贤士为了种福田,用金汁写经,用自己的鲜血写经,不乏其例。现在的人很难有这样的虔诚,但凡佛门中人,绝不能把佛经和经论混同于一般的书籍,到处乱扔,甚至当手纸。佛像与佛经相比,佛经更重要,所以,一般懂规矩的寺院在陈设佛像和经典时,经典要放在比佛像高的位置上,以突出“法”的重要地位。

尊敬和爱护僧,即使是对不属于正皈依对象的凡僧,也要尊重和供养、帮助。僧的主要标志是佛赐的“三衣”。穿僧衣是离欲受戒的标志,皈依之人绝不能玷辱崇高的佛衣。僧人犯四根本戒后就没有资格穿僧衣,没有受过沙弥以上戒的,也没有穿袈裟的资格,绝不能乱穿。而皈依之人,就连僧衣也要尊敬爱护,不能随便践踏。

  除了上述这些皈依必须遵守的原则外,还有十条皈依必做事项,简述如下:

1.亲近有德有识之贤士;

2.坚持正思维,即想符合正道的事、想弃恶扬善之事,排除一切邪念;

3.受善戒,即按顺序受分别解脱戒、菩萨戒、金刚戒等;

4.常发慈悲心;

5.常想三宝的殊胜功德;

6.根据自身的条件,尽力供养三宝;

7.发动别人亲近和供养三宝;

8.无论做何事,都要禀告三宝,以求得三宝的帮助;

9.不忘皈依的益处,昼夜六时观修皈依法;

10.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背离三宝,以生命维护三宝事业。

在这十条中,做不到任何一条都有罪业,但最后一条特别重要,一旦违犯,就是彻底毁坏善根,因此绝不能违犯。

                                                                                         (未完待续)


责编:喜静 校对: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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