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识仁波切 | 心经金刚经大智慧-48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来源:朵什寺 浏览: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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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女做的爱情美梦

“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也是说理谛之法,真如实法。这种理谛之法是般若智慧的直观体验境界,无法想象,无法用言语表达,就像哑女做的爱情美梦,醒来没办法说出自己心中的体验,实际上已不存在,只是梦中的东西,体验也已经过去了,也无法开口说,是自己心中的一种感受,是”言尽意灭”的境界。

佛经上说:言语也起不到作用了,世俗意识也没有了,也不存在了,在这种情况下显出的才是纯直觉境界。因此在《不可思议经》中说:”如来未曾说过一字。”

龙树说:”分别思维息灭,缘境意识消失,诸佛从未对谁说过任何达摩(法)。”

说法时要有分别思维,思维活动本身不存在了,缘境意识也就消失了(根据境产生的认识是缘境意识)。我们的认识都是靠主客观产生的缘境意识,这种意识本身也消灭了。

佛就是这样的境界,佛怎么会说法?因此说佛对任何人都没有说过任何一种法。

宗喀巴大师解释这句话时说:”所谓佛陀说法,只是处于无明沉睡中的人们的一种分别意识所产生的梦境一样的感觉。”

从真谛意义上来说佛没有说法。

消除分别意识,就没有法和非法的分别知见。

“非非法”是否定之否定,是指法。这就是肯定了。非法是否定,非非法是否定又否定,变成肯定的东西。就是法和非法都不存在了,没有分别意识了,没办法说,只是一种自证的直觉境界。

所以,对这种法,如同佛没有说,没办法说。

佛没有说法的意思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的。否则为什么会这样讲呢?佛没有说法,那八万四千法又从何而来呢?

所以《金刚经》最难理解的就是这些问题。主要要把事谛和理谛分清后,事事用理来破,事事用事来立。

有时正面讲事法,有时正面讲理法,但另一方面不能否定事法。事法就是世俗范围内的法,是理法的对立面,没有事法,理法也就不存在了。

(未完待续)


责编:喜静 校对: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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