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
多识仁波切
关于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观点。
龙树菩萨说:“一切佛说法,不离二谛义。”
月称菩萨说:“不懂二谛分别义,认识定误入歧途。”
“二谛”即指理、事二谛。
“理谛”也称胜义谛、真谛,“事谛”也称世俗谛、假谛。
译成哲学通用语,“理谛”就是绝对真理,“事谛”是相对真理。
“二谛”的“谛”是“真实义”,即真确的认识。
什么是真确或正确认识?《因明论》中规定真确或正确认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 认识和被认识对象的实际情况完全一致,即准确无误;
第二, 认识必须反映事物的此时此刻的状态,即“新知”。
第一个条件排除了幻觉和错觉;
第二个条件排除了主观认识落后于客观事物发展状况的“反映滞后”和“主客 观脱节”现象。
佛教所说的“相对真理”指的是人的感觉所把握的事物的表面现象和概念思维所反映的事物的抽象概念。
之所以称做“相对”,是因为现象对于本质、概念对于真实事物只有相对正确性。
其次,佛教认为事物的性能、种类、形态、变化是无穷的,再加上时空的限制,未经特殊训练的一般智慧即“俗智”所达到的广度、深度、准确度是十分有限的。
所以,这一智能范围内的正确认识,只有相对真理的意义。
“绝对真理”的“绝对”是指一种“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东西。
但佛教认为一切存在都离不开时空和各种条件,一切事物都处于刹那的变化之中,所以根本不存在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东西。
人们虚构的这种“不依条件转移的、永恒不变的”绝对性是根本不存在的,所以,对它的确认,只有一个否定词——“空”。
这种“绝对自性”的否定性质,对宇宙万物,从人到佛无一例外,所以说:“诸法性空,法性(空性)平等。”(平等的意思是指对任何事物都一模一样。)
这种“自性空无”是一切事物本具的特性,不是佛创造的,所以《般若经》中说:“不管佛陀出世与否,万物法性不变。”
这种“性空”之理,非一般感觉和概念思维把握的对象,是通过特殊禅定修炼,虚拟思维停止活动,认识功能质变后所产生的一种现观直觉经验,所以称“离言境”(非语言表达性的)、“不可思议”(非概念思维性的),是具体的、完整的、直观性的。
这种特殊禅定境中所产生的现观直觉智慧,被称做“定中智”和“真智”、“佛智”。
这个问题,对一般的人来说,就像相对论那样难以理解,但是它的原理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凭这种特殊智慧所发现的许多东西,被后来的实验科学和历史证明是符合客观的,因此是完全可信的。
中观辩证哲学观点认为,一切事物从现象上看,是众缘结合形成的、处于发展变化过程中的真实存在(相对真理);
但任何事物都没有不依赖条件的独立性和永远不变的自性(绝对真理),即“现象实有”和“自性本空”是辩证的统一。所以《般若经》中说:“空不离色,色不离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色”指形相,“空”指自性。)本来“实有”和“本空”是对立的概念, 但每件事物又是有空的统一,空有又是互为前提的。空中生有,有又变空,这又是对立面相互转化。客观事物的这种规律是普遍性的,在这个意义上讲,“缘起性空”又是绝对真理。
责编:喜静 校对:张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