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识仁波切 | 心经金刚经大智慧-45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来源:朵什寺 浏览: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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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义故,如来常说……何况非法。”如来经常对他的弟子说:“你们这些比丘应当知道我说的法都是工具。”佛常说“法如筏喻”,船筏是渡江渡海的工具,具体有两个内涵:

      一、是一切佛法都是超度众生脱离愚昧和苦难大海的工具和手段。佛在世间对世人说法,只能根据世人的理解程度说法,因此,一切法都是权宜之法、方便之法。因为世人的智能结构习惯,只能这样讲,否则理解不了,故是应机说法。对什么人说什么样的法,只要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一个人脱离苦海,产生智慧,在精神修养上起到一定的作用,佛的作用就达到了,不能过多要求。所以有小乘、大乘、显乘和密乘之分,都是根据不同的对象来说的,不能一律对待。

      有的人适合念佛号,不能理解更深的经典,对空慧也不理解,只念“阿弥陀佛”就行了,念比不念强。思想集中起来多想善心少想一些坏事,可以拯救思想精神,脱离苦海。佛就像教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念研究生的不同学生,讲不同层次的课程一样,都是方便之法,所以不是绝对的东西不要执着。信仰也是这样,一执著思想就僵化了,就不能前进了。《金刚经》就大刀阔斧地破一切执著,《金刚经》是有破有立,叫你不要停留在一个地方固步自封、执著僵化。

       二、一般情况下佛法是指佛的教言和佛典佛书、语言文字形式的,只是一种理解佛法的辅助手段。真正的佛法是指人的智慧觉悟和思想行为。当佛的教导变成了你的智慧、你的精神,变成你的思想行为时,佛法才对你起了作用,否则始终是两张皮。

     “法性”是指人和事物的本质规律。因此这类权宜之法、文字般若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后,就可以抛弃,就像过江到彼岸后抛弃船筏一样。但有些人片面地理解“不应取法”和“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之语,以为佛法无用,轻视经教,在没有过河之前就想抛弃船筏,岂不可笑。破对佛法的执著,并不否定佛法。

      理法和事法应分清,事法讲的是善恶、报应、品德修养,应一一按佛法来执行。从理谛上来讲是放弃对以上的执著。从事谛来讲要立,从理谛来讲要破,这也是佛法最难理解的地方,也是常发生歧义的问题。有人只知道破,不知道立;有人只知道立,不知道破。就是犯了片面性的错误。思想上应该是有破有立,不执著立,也不执著破,这才是中观。我们说“不取一法”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过去老人一直关照大家,一切不可得,就是说要大家在事相上不取,在修持的时候不取。


责编:喜静 校对: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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