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人生,都有价值
多识仁波切
佛教的伦理道德从来没有要求人们去“接受神的爱和恩赐,服从神佛意志”。在佛教中众生是第一位的。因为佛教认为,个人成佛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为众生的利乐服务,没有足够利众功德的人永远也成不了佛(《现观庄严论》)。
中观大师寂天在《入菩萨行论》中说:“产生一个利众的念头,功德胜过供养诸佛,何况投身于利众的事业。”“佛最关心的是众生的幸福,因此,帮助苦难中的众生,是对佛的最好的恭敬。”
从以上观点可以清楚看出佛教道德的核心是人,而不是神佛。
在密续中更明确地提出:“众生是佛,除了众生没有别的佛,因此,供养众生就是供养众佛。”
佛教伦理道德的宗旨正如佛陀亲口说的:
诸恶莫作,诸善奉行,
调服己心,此乃佛教。
佛教道德总的说来只有戒恶行善和加强自我修养、提高道德素质三条。
那么,佛教的善恶标准又是什么呢?
分别解脱戒(僧戒)的宗旨是:“戒除一切有损于别人的言论行为及其思想根源。”(《律论》)
菩萨戒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发扬慈悲心,坚持利众行”的道德准则。
因此,“有损于别人的言行及其思想根源是恶,反之是善”。——这是小乘教的善恶标准。
“发扬慈悲心,坚持利众行是善,反之是恶。”——这是菩萨乘的善恶标准。
“损人利己”的行为是违反菩萨根本戒的行为。有能力帮助别人解决困难、获得幸福而不进行帮助也是违反菩萨戒的。
大乘教的核心是“菩提心”,即利众心;利众心的基础是大慈大悲心,即爱和同情心。
修菩提心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视众生为母亲,以报母恩的七因果之理发菩提心;一种是自他交换法,即“把自己的幸福让给别人,别人的痛苦自己承受”的思想。
在《入菩萨行论》中说:“自己的幸福和众生的痛苦,若不能予以交换,成就不了佛果,在人间也得不到幸福。”
佛教道德不但要求热爱一切众生,保护一切众生的利益,而且还要求人们保护众生的生存环境。如在《佛律》中就规定,不准佛门弟子随便割青草,砍活树,不准在草坪和河水中大小便,以污染草地河水。
从佛教的角度看,当今那些绿色和平组织和动物保护组织,是佛的意志的体现。
“十善戒”即戒杀生、戒偷盗抢劫、戒淫乱、戒说谎骗人、戒挑拨离间、戒恶言伤人、戒说是非语、戒贪欲、戒暴躁怒气、戒背理邪见等。这些戒条不但是佛教道德的要求,也是符合人间道德要求的。
如果人人能坚持这十善戒,人间定会成为极乐世界。
佛教的这种慈悲利众道德的教化,有利于国泰民安,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在历史上得到很多帝王和上层社会的器重和信奉。正因为这样,佛教又蒙上了一层“封建统治阶级的驯服工具”的耻辱。
耻辱归耻辱,只要统治阶级还存在,这个“工具”的作用也恐怕不会消失。佛教的这种“统治工具”的作用,也许正是它有利于社会的一个方面。
德国波恩大学藏传佛教专家布莱克教授说:“藏传佛教在当今西方国家如此深入人心,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它那深邃的哲理,一是造福于一切生命的崇高的价值观念。”
佛教道德也有尊敬佛陀、重视佛法的要求,但这和服从神的权威是两码事。因为佛教认为佛是导师,法是道德规范。尊敬佛陀、重视佛法的意思是尊师重教之义。尊师重教不但佛教需要,就是任何一个文明社会也是需要的,因此不是什么错误。
有人说所谓宗教道德化就是把调整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作为核心的宗教伦理观点。这与佛教的情况根本不符。
首先,佛教本身是有关道德的宗教,不存在“化”不“化”的问题;
其次,佛教道德的着眼点是人、是众生,根本不存在调整人与神之间的关系问题。
至于说什么“几乎所有的宗教道德观,都极力贬低人生的价值” ,对佛教而言更是无稽之谈。因为佛教人天乘的追求目标是转世人天,而且人比天人还有许多优越条件,故称“人身是宝”、“人身难得”,还认为“众生是佛”、“供养众生就是供养佛”。
佛教“生活中观”就是一方面反对佛教徒过奢侈腐败的生活,另一方面反对损伤形体生命的苦行,意在重视人生。并且在《律》中规定:“佛教徒轻生自杀和杀人罪过相等。”
当然佛教并不认为所有的人生都有价值。只有具备良知,清醒自觉,对人类社会和一切众生的幸福做出贡献的人生才有价值。所以佛教的一切教化都是以实现这样的人生价值为目的。
责编:喜静 校对: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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